揭秘你所关心的四大加班制度
摘要:许多考ACCA的同学都会把进入四大作为自己的目标,对四大做一些简单的功课就会知道加班在四大里面几乎是避无可避...
许多考ACCA的同学都会把进入四大作为自己的目标,对四大做一些简单的功课就会知道加班在四大里面几乎是避无可避的。所以,了解四大的加班制度也就成了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点。高顿ACCA就来扒一扒你所关心的四大加班制度。
加班在四大里通常称作OT,即overtime的简称;与此对应的,报加班成为charge OT如果加班了但是无法charge OT,这个就叫eat hour。
按照普华永道的公司章程来说,eat hour是管理层极力反对的。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合伙人或者经理要求员工eat hour的话,公司会对此进行处罚,以前也确实有过这样的案例,尽管十分稀少,并且一定是员工和老板们翻脸的结果。一般来说,只要你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话,都属于加班。譬如,下午5点半以后到次日早上8点半,双休日,法定假日等。
考虑到审计员通常早上9点以后才到客户处开始工作,还要刨去中间吃喝拉撒所用的时间,大家一般会适当延后计算OT的时间。举例来说,作员工,如果你工作到10点,报3小时加班是比较合理的,如果作为资深员工来说,应该报得更少。另外,你在上述时间乘坐长途交通工具去客户的办公地点也算加班。比如说,你在周六从上海乘飞机去北京,一般可以报2个小时的加班。在普华永道,报加班是在填写timesheet时候完成的,填写加班时间不需要经过经理的审批,这个和其他3大有点不同。
但是一些大的项目,因为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团队,所以会统计各员工的工作时间。因为要给老板过目自己的加班时间,所以大家会特别谨慎。此外,听说最近安永也改政策了,因为来了一个以前在普华永道(确切地说是安达信)做合伙人的女士(洛丽塔),由她做安永的人事合伙人,所以引进了普华永道的加班政策,现在安永也不需要经理审批加班了。
尽管经理不用审批加班,但是对报加班还是存在控制措施的。人事部会审阅每个员工的加班时间,和Retain进行比较,是否有填错项目的情况;另外,和同组的其他员工比较,是否有比较大的差异。如果存在较大差异的话,会把相关的加班时间转发给项目经理进行核实。(很久以前,有个员工在春节3天的时间里报了72小时加班,后来东窗事发,不出意料地被辞退了。)
对于加班,四大一般有2种补偿措施,一是给加班费,二是给调休,但是顺序有所不同。普华永道的加班政策是,每月前36个小时加班给加班费,之后的每8小时换一天休假这前36个小时是严格按照你填写OT的先后顺序确定的。所以今后大家填写OT的话,可以先把加班挪到月头的双休日和法定假日,这样,加班费会多一点。
其他3大的话,听说毕马威是全年前120小时给休假,之后给加班费,上不封顶;安永应该接近普华的政策,德勤的话,直接给加班费,上不封顶。(道听途说,希望其他3大的同学纠正)对于加班费标准来说,工作日为1.5倍标准日工资,双休日是2倍,法定节假日是3倍。标准日工资是你的月工资除以一个月的工作日(约21.5天)得出的。还有,每天加班到一定时限可以报销餐费,称为OT meal allowance。在工作日加班,超过3小时可以报销30元,超过6小时可以再报销30元。
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超过4小时可以报销30元,超过9小时可以再报销30元。下面说说四大的加班究竟有多恐怖其实,个体间的差异还是很大的,不能一概而论,全看在什么项目上。一般有这么几个规律:一是职级越高(合伙人除外),加班越多,因此说经理是加班最多的人(他们没有加班费)二是项目越小,加班越多,因为人手少,时间紧三是经理或者高级审计员越认真,加班越多。
复核的人看得细了,你需要做的工作自然就多,况且还有些人就是喜欢大家一起干活,即使你已经干完了也不放你走,美其名曰,要有团队精神。在忙季(1-4月),报满36个小时加班是没有问题的,之后依次减少,到7、8月形成谷底(不是说没活干,而是没有怎么加班);然后触地反弹,累次增加再到忙季形成峰值。即使在忙季,现在需要通宵加班的情况也越来越少了。大家做到凌晨1、2点钟就自觉回家了,钞票是老板的,身体是自己的。希望大家进四大后,能经常在谷地徜徉。